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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示品質的方法
(一)用“文字說明買賣”的方法(sale by description)
1.憑規格、等級或標準買賣 (1)憑規格買賣(Specification):反映商品質量的指標,如化學成分、含量、純度、長短和粗細等。
如:東北紅小豆
水分(max):14% 含油量(min):18%
雜質(max):1% 不完善率(max):7%
2.憑等級買賣(Grade) 同一類商品因規格不同而形成的不同的級別。
如:大、中、小;甲、乙、丙;一、二、三等
3.憑標準買賣(Standard) 經政府機關和工商團體統一制定或公布的規格或等級。
使用標準買賣應注意的問題:
1.標準的版本年份問題
2)FAQ (fair average quality) 良好平均品質(大路貨)這是國際上買賣農副產品時常用的一個標準。
3)GMQ(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) 上好可銷品質國際上買賣木材和水產品時常用的一個標準。
2.憑牌名或商標買賣(sales by brand or trade mark)行銷已久、品質穩定、信譽良好、買主熟悉注意創名,更要注意保名牌。
3.憑產地買賣(sales by origin name)
4.憑說明書或圖樣(sales by specification or catalog)
(二)用“樣品表示”的方法(sales by sample)
1.概念:指買賣雙方約定以樣品作為交貨的品質依據。適用于工藝品、服裝、輕工業品和土特產品等
2.主要種類:
(1)憑賣方樣品買賣 (2)憑買方樣品買賣
(3)對等樣品(COUNTER-SAMPLE)對等樣品是指賣方根據買方提供的樣品, 加工復制出一個類似的樣品提供給買方確認, 經確認后的樣品, 就是對等樣品, 有時也稱“回樣”, 業務上有時還稱為“確認樣”。
3.要求(1)樣品是交貨的標準,唯一的依據 (2)所交的貨物要與樣品完全一致
4.注意的問題(1)樣品的品質上不宜過高,也不宜過低 (2)要留有復樣(Duplicate Sample) (3)使用封樣 (4)買方來樣要寄對等樣品 (5)品質與樣品大致相同,合同要作說明 (6)參考樣品
案例分析
我與越南某客商憑樣品成交達成一筆出口鐮刀的交易。合同中規定復驗有效期為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的60天。貨物到目的港經越商復驗后,未提出任何異議。但事隔半年,越商來電稱:鐮刀全部生銹,只能降價出售,越商因此要求我方按成交價格的40%賠償其損失。我方接電后立即查看我方留存的復樣,也發現類似情況。 問:我方應否同意對方的要求,為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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